黔南人常(2019)12號 關于胡躍飛等免職的通知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胡躍飛等免職的通知
州中級人民法院:
經2019年4月19日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并表決通過:
免去:
胡躍飛的貴州省黔南州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王康雄的貴州省黔南州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王開恒的貴州省黔南州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吳 宇的貴州省黔南州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