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人常(2016)12號 關于楊斌貞任免職的通知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楊斌貞等任免職的通知
州人民檢察院:
經2016年4月27日黔南州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審議并表決通過:
批準任命
楊斌貞為貴州省平塘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任命
詹 鋮為黔南州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董 崎為黔南州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黎 杰為黔南州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劉福毅為黔南州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范捷虎為黔南州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楊 毓為黔南州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蒙正歡為黔南州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王政棉為黔南州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龔 群為黔南州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免去
楊斌貞的黔南州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