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大常委會召開2018年度立法工作會議
3月6日,州人大常委會召開2018年度立法工作會議,對2018年度立法計劃進行安排部署。州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韋祖宏、州政府副州長文永生出席會議,州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研究室主任楊盛德主持會議,州人大教科委、民宗僑委、環資委、法制委、常委會法工委負責人,州發展改革委、州民宗委、州國土資源局、州建委、州文廣新局、州政府法制辦、州檔案局等14個州政府工作部門負責人和惠水縣、三都水族自治縣人大常委會分管負責同志參加會議。
會上,州人大環資委、教科委負責人通報了《〈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村寨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立法工作方案》《〈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漣江河保護條例〉立法工作方案》和《〈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水書文化保護條例〉立法工作方案》,州人大法制委、常委會法工委就法規草案起草提出了建議,與會單位負責人就完善立法工作方案和做好立法相關工作作了發言。文永生副州長要求州政府相關部門要提高對立法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強化組織協調和密切配合,理清思路,細化方案,嚴格按照立法工作方案要求的時間節點,做實做細調研工作,注重法規草案起草質量,確保州人大常委會交辦立法工作任務的完成。
韋祖宏副主任在講話中強調:一、高度重視,落實責任。參與起草的單位、部門和相關人員務必站在改革發展的高度和依法治州的高度,以認真負責的態度做好條例起草工作。州相關部門、單位要及時成立立法工作領導小組和起草機構,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具體責任,落實分管領導,抽調精兵強將,高質量地按時提交條例草案。二、增強立法的科學性。要認真開展調查研究,把好法規草案起草關,把好審議修改關,進一步發揮立法咨詢專家的作用。三、著力推進立法的民主化。要豐富和拓展人民群眾參與立法的形式,探索建立健全立法聽證制度,切實加強各個層面的溝通協調。